近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为贯彻国家医保局相关指南,对口腔、麻醉、精神治疗、疝甲乳、超声检查、产科、妇科、血液、放射治疗、美容整形及综合诊查等十一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规范与整合。新政策定于2026年6月27日起正式实施。
规范后,美容整形类项目共计101项,均实行自主定价。政策明确项目价格已包含基本物耗成本,不得另行收费。基本物耗覆盖消毒灭菌、清洁储存、个人防护、垃圾处理等环节所需用品,以及棉球、纱布、手术包、注射器、可复用器具等日常消耗品。此外,其他耗材按实际采购价格执行零差率销售,医疗机构不得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