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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

2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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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讯

  • 艾尔建美学旗下新型玻尿酸注射剂获得FDA批准

    艾尔建美学(Allergan Aesthetics)近日公告,SKINVIVE by JUVÉDERM 获得美国FDA批准在美上市。


    品名:SKINVIVE by JUVÉDERM

    厂商:Allergan Aesthetics

    成分:透明质酸(2-mg/mL) + 利多卡因(0.3% w/w)

    用法:皮内微滴注射

    FDA适应症:改善面颊皮肤平滑度(21岁以上成人)


    有消息称,该产品的新给药方法是目前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被批准用于改善脸颊皮肤平滑度的玻尿酸皮内微滴注射,开辟了一种处方美容产品给药的新途径。

    2023-05-19 09:44
  • 医美国际2023财年第一财季净利48.10万元 同比增加114.91%

    5月17日医美国际(股票代码:AIH)公布财报,公告显示公司2023财年第一财季归属于普通股东净利润为48.10万元,同比增长114.91%;营业收入为1.49亿元,同比下降7.35%。  


    医美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公司是中国领先的美容医疗服务提供商。凭借超过20年的临床经验,该公司提供一站式美容服务产品,包括外科美容治疗,如眼科手术,鼻整形,隆胸和吸脂,非手术美容治疗,包括微创治疗和能量治疗,如激光,超声波和紫外线治疗,以及其他美容服务,如美容牙科,以及一般医疗服务。


    2023-05-19 09:44
  • 欧诗漫牵手华科大研究中心,建立联合实验室

    5月16日,欧诗漫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欧诗漫”)与华中科技大学国家纳米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下称“工程中心”)合作签约仪式在武汉举行,双方就建立联合实验室,共同开展化妆品功效成分活性载体及作用机制研究等达成合作。


    此次,欧诗漫与国家纳米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同揭牌的“化妆品纳米载体技术联合实验室”,不仅搭建了国内首个珍珠化妆品功效成分输送技术联合研究平台,而且二者的强强联合,有望为功效护肤、精准护肤提供新的解题方向。


    2023-05-19 09:44
  • 邵阳县检察公益诉讼督促“医美”行业规范发展

    为有效维护县医疗美容行业诊疗秩序和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5月9日至11日,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对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医疗美容服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现场监督。


    行动中,检查组通过现场核查美容机构公示的证照、顾客的消费登记台账、张贴的宣传广告、美容仪器的标签标识和产品说明书、询问从业人员的资质以及仪器如何操作使用等方式,对辖区内的20余家美容服务机构进行了走访调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行医、虚假宣传、生活美容机构违规提供医疗美容服务及非法制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等情形。经查,发现普遍存在以下问题:生活美容机构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活动、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美容美体项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等。针对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现场向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查处违规开展美容服务的行为。


    2023-05-19 09:44
  • 修丽可首个「皮肤健康管理-美护师」培训项目启动

    5月12日,由高端院线专业品牌 - 修丽可联合中国整形美容协会(CAPA)医疗美容继续教育分会(MACE)及中国工商联(CBC)共同举办的「皮肤健康管理-美护师」培训项目于上海正式启动。


    作为国内首个专业级「皮肤健康管理-美护师」培训项目,此次盛会不仅邀请到李国兴主任,郑志忠教授,周展超教授,王玮蓁教授,宋为民教授,徐小珂教授,刘红梅教授,钟华副教授等数十位业界权威专家教授参与,修丽可品牌及医美品类总经理 - 范菁女士,修丽可品牌副总经理 – 何玛莉女士,环球美天医疗美容集团CEO - 陈凯先生等来自全国各地的医疗美容企业代表也齐聚现场,共同见证了这一皮肤健康管理行业的重要变革时刻,并针对行业未来发展展开了深入探讨磋商,携手推进中国皮肤健康管理行业向规范化、专业化迈进。


    2023-05-18 09:40

 医美行业观察

医美广告整改成定局,重营销的医美机构会迎来“生死劫”吗?

产业

观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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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8 09:28

导读:8月底震动整个医美行业的《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终于过了征求意见的阶段,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官网上得知,征集意见期间除了收到了针对在语言表述、定义解释、相关条款细化等方面的意见,关于医美平台的监管也成为了反馈意见的主要集中地。


作者|周七


“最严医美广告规范”?名副其实


都说今年是面对医美行业的强监管之年,但是在各监管部门种种政策之中,来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无疑是其中比较重磅的监管举措。医美行业对其的反响也几乎是最强烈的,甚至有人称这一意见稿为“史上最严”医美监管。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8月27日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征求《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意见稿提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整治各类医疗美容广告乱象,着力解决危害性大、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对十大情形予以重点打击。


在这个征求意见稿里,首先规定了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必须按照医疗广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发布。随后意见稿又对医疗美容的定义进行了解释,指南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执法指南意见稿对于医疗美容的定义虽然比较笼统,但也对医美的界限画出了一个范围,我们可以期待该执法指南关于定义的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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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就势必和医美广告的各种违规乱象相联系,在这个执法指南中也列举出了十类要予以重点打击的情形,这些情形被形容为“危害性大、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除了被媒体广泛报道的“制造容貌焦虑”排在首位,执法指南对于医美机构的代言、推荐、宣传也做了限制,大幅限制了目前普遍使用的医美营销手段。


比如在十类情形中中有第五条,“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明”以及第六条“利用广告代言人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医疗美容广告中出现的所谓‘推荐官’‘体验官’等,以自己名义或者形象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的,应当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这么看来,现在不管是各个医美平台上的整形日记或者是医美机构的整形案例等形式,若按照此广告执法指南的规定都会有违规的风险。


除此之外,使用“专家”、“医生”等身份进行宣传也是市场上许多机构和平台来提升自身专业性的手段,但是在这次医美广告执法指南中对于利用“专家”、“医生”等形象进行宣传的情况也进行了关注。


简单的来说,医美广告中出现的卫生技术人员、医疗教育科研机构等人员身份属实的,会被认为是广告违法行为;如果是冒充医生、误导消费者认定其为专业人士的,会被认定是虚假医疗美容广告;如果是在对相关专业人士进行采访报道中出现医美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会被认定为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在这次医美广告执法指南中,常见的各种医美宣传营销手段都有提及,执法范围相当广泛,不仅包括医疗美容机构、广告主,对于医美网络平台也有所限制。而目前大小医美机构获客的主要方式正是广告营销,此次新规突然大幅收紧了医美广告营销的空间,难怪会被成为“史上最严医美广告规范”。


对医美机构来说,限制营销的新规可能是个坎


广告营销对于医美企业有多重要?看看准备上市的伊美尔和去年登陆资本市场的瑞丽医美招股书就能感受到。


“医美机构其实赚不到高利润”、“暴利行业也难吸金”等媒体报道在前段时间伊美尔准备港股上市的时候俯拾皆是,不论切入点和叙事有何差异,其核心观点都会提及目前医美机构在营销和获客上的高成本。这也在侧面说明通过广告营销的方式获客对于医美机构多么重要,以至于成为了媒体分析时显而易见的医美机构痛点。


从伊美尔的招股书来看,截至2021Q1,伊美尔共经营9家医美机构,遍布北京、天津、青岛、济南、西安五地。2018-2020年,收入分别为6.6、7.4、8.1亿元,然而这三年的净利润却分别为-0.39、-0.6、0.32亿元,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其中销售费用占比过高是大量侵蚀利润的重要原因。2018-2020年伊美尔销售费用率分别为30.1%、29.7%、23.1%,其中超九成开支来自销售员工成本和推广营销开支。在2138名员工中,超四成均为销售与营销人员,超两成为管理及行政人员,其余三成则为医师。


而难以获客、营销开支高并不是只有伊美尔遇到的问题,从去年年底赴港上市的瑞丽医美招股书来看,这些问题同样存在。瑞丽医美2017至2020年的推广及营销开支(线上广告、户外广告)分别为0.15亿元、0.23亿元、0.23亿元、0.07亿元,分别占当期销售及分销开支的40.8%、50.8%、46.4%、45.7%;同期员工成本(销售及营销人员支付的薪酬及奖金)分别占当期销售及分销开支的45.6%、34.3%、40.2%、40.5%。瑞丽医美在招股书中承认,其极度依赖推广、广告及线上营销活动来推广品牌及服务。


已经上市的瑞丽医美和雄踞北方市场的伊美尔作为金字塔头部的医美机构尚且如此,其他中小型医美机构只会更加艰难。窥一斑而知全豹,依赖广告和营销来获客已经成为了医美机构们都在面临的状况,如今市场监管总局的广告规范进一步压缩了医美机构通过营销获客的空间,医美机构的获客成本和难度或许会继续攀升。


一般来说,医美网络平台们正是为了解决机构获客难的问题应运而生的,但是这次广告规范将医美网络平台也纳入了执法范围,从源头和渠道都限制了医美广告营销的发挥空间。因此,如果市场监管总局的广告规范在不久的将来真的来临,到时候医美机构们又将面对转型升级中的一阵长痛。



文章来源:医美产业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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