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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

2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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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讯

  • 上美发布2025年财报:营收91.78亿元

    3月26日,上美股份正式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报告。2025年上美股份实现营业收入91.78亿元,同比增长35.1%;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1.54亿元,同比增长43.7%;毛利润达70.15亿元,毛利率同比提升1.21个百分点至76.43%。其中韩束2025年营收达73.6亿元,同比增长31.6%。

    2026-03-27 10:02
  • 泰国医美品牌SLC集团与泰国亚洲大众集团达成战略合作

    3月24日,泰国顶尖医美品牌SLC集团 (Aesthetic Answer Co., Ltd.) 与泰国亚洲大众集团(简称JRN)在曼谷隆重举行了战略合作签约仪式。SLC深耕泰国医美多年,拥有标准化医疗体系与专业医师团队,市场口碑深厚。

    双方将在曼谷核心商圈打造专属华人接待中心,落地中泰双语咨询、全程礼宾接送、私人定制医美等一站式服务。此次签约标志着双方正式达成深度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全面开启泰国高端医美服务走向全球华人市场的新纪元。

    2026-03-27 10:00
  • 锦波生物北京基地开工,布局AI胶原蛋白数据库平台

    3月25日,锦波生物北京科研基地在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开工建设,核心项目为人源化胶原蛋白FAST数据库及应用研究平台,定位为AI驱动的基础研究与转化平台。

    该平台以“AI+高通量”技术为核心,构建“预测—验证—迭代”的研发闭环体系,覆盖胶原蛋白序列筛选、结构预测及功能验证等环节,旨在提升分子设计与研发效率。目前公司已完成1300余种胶原蛋白分子的设计与筛选。

    2026-03-27 09:59
  • 国家药监局启动“春雨行动”,加速医疗器械创新转化

    3月2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三年的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聚焦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源头创新,推动科研成果向产品落地转化。其中,对三类医疗器械将探索审评前置服务通道,推动技术审评前移,加快上市进程;一、二类产品则由省级监管部门加强注册与备案指导。

    2026-03-26 11:49
  • 玮沐医疗“含左旋聚乳酸的交联透明质酸钠微球面部填充剂”获批

    3月24日,上海玮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含左旋聚乳酸的交联透明质酸钠微球面部填充剂”获NMPA批准上市,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263130608。

    目前市面上还没有关于这款产品的详细信息,通过产品名称“含左旋聚乳酸的交联透明质酸钠微球面部填充剂”,我们或许可以联想到爱美客旗下的濡白天使“含左旋乳酸-乙二醇共聚物微球的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所以是一款再生微球+交联透明质酸钠的面部填充剂。

    2026-03-26 11:49

 医美行业观察

新氧起诉更美手机APP标志侵权 胜诉获58万元赔偿

观察

观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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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1 09:59

导读:4月30日,国内APP标识装潢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第一案正式下达一审判决。


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氧公司)诉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公司)、北京更美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更美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号(2020)京0105民初68166号,已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定完美公司、更美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在媒体公开声明消除不良影响,赔偿相关损失。


新氧1.png

新氧诉更美不正当竞争判决文书


原告新氧公司诉称,被告完美公司、更美公司与其同处北京,均属于垂直类医美行业服务商,为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同行业竞争者。自2018年12月开始,被告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将旗下的“更美网”及“更美”手机APP装潢先后更换,采用与原告装潢高度近似的配色及布局。更有甚者,随着原告商品装潢的历次调整变化,被告亦步亦趋地抄袭新氧调整后相应的商品装潢,造成了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新氧2.png

新氧与更美APP标识装潢对比


对此,新氧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完美公司、更美公司被告立即停止使用与其相近似的装潢,具体为停止在更美网站、更美APP、更美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更美微博及其他广告宣传中使用被诉装潢,同时在以上渠道连续1个月发布声明,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声明,以消除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原告造成的不良影响。


最终,法院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款判定完美公司应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更美网站、更美APP、更美微信公众号、更美APP微博首页连续十日发布声明,并在《法制日报》刊登声明,以消除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原告造成的不良影响;并赔偿新氧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8万元。


据了解,这是国内APP标识装潢受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第一案判决,而案件胜诉标志着APP标识装潢也和进入市场流通渠道的商品一样,当经营者对其用心进行市场营销,例如精心设计名称、包装样式、图案花色、广告宣传等,使之成为深入人心的APP产品,也即通过使用获得了识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从而可以作为一种商业标志,寻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据悉,新氧科技已累计申请商标1000余件,申请专利100余件。新氧科技副总裁张力明表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活力源泉。我们欢迎符合国家法律、遵守商业道德、诚实守信的正当竞争。同时,我们也会与所有不正当竞争战斗到底。创新是领军者的通行证,抄袭是抄袭者的墓志铭。中国医美产业正在加速发展,市场是闯出来的,不是‘抄’出来的;消费者的信赖是优质服务赢来的,不是混淆视听‘蹭’来的;中国医美行业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希望每一个从业者都能够将时间和精力放在提供有价值的服务上,而不是看上去跟哪家公司比较像上面。如果真要‘抄’,新氧希望被‘抄’的是:行业自律、医美公益、正品联盟……让我们共同为中国医美行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文章来源:医美产业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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