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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一周|欧莱雅集团收购生物原料公司;医美国际、雅萌发布三季报;OK镜进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采目录
导读:这一周医美行业都发生了哪些大小事,我们都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厂牌动向
“华东医药”与“东阳医药”举行股权合作签约仪式
11月24日下午,“华东医药(000963)&东阳医药股权合作签约仪式”在华东医药商业总部隆重举行。历经半年的洽谈,华东医药与东阳医药双方充分沟通,为了促进互利双赢与共同发展,并在东阳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下,两家公司实现了从业务合作到股权合作的重大飞跃。
江苏吴中:张帅鑫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11月2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张帅鑫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张帅鑫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美容仪雅萌5月至10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7%
11月26日,日本美容仪品牌雅萌公布2022年5月至10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报告。报告期内,雅萌合并净利润同比增长62%至45亿日元,比此前预期高出16亿日元,创历史新高。营业收入增长27%至265亿日元,比此前预期高出45亿日元。
因较为强劲的财务数据,雅萌在报告中称,其2022财年全年的业绩预期将保持不变,预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2%,达到500亿日元,净利润增长19%,达到66亿日元。
国家统计局:1-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下降3%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69768.2亿元,同比下降3.0%。1-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2648.9亿元,同比增长1.1%;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0877.4亿元,下降2.1%;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6617.2亿元,下降7.6%;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9641.2亿元,下降8.1%。
OK镜进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采目录
11 月 14 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公示了 20 种医用耗材产品集采信息填报结果,并称信息填报已经完成审核。
值得一提的是,20 种医用耗材中," 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 "(俗称 OK 镜)首次进入集采目录。
此外,医改创新联盟——三明采购联盟,也在 11 月 2 日发布了《关于开展三明采购联盟第八次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函》,声称将委托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开展第八次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邀请各联盟城市参与。
市场人士分析,河北试点后或向全国范围内推广,OK 镜将迎来降价大潮。
医美国际Q3营收同比下降0.3% 净亏损5156.8万元
医美国际(AIH.US)公布了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业绩。数据显示,Q3营收为1.67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下降0.3%。归属于股东净亏损为5156.8万元,上年同期为净亏损1465.4万元。基本和摊薄后每股亏损为0.6元,上年同期为每股亏损0.22元。
毛利为8660万元,同比增长22.5%。调整后EBITDA为1060万元,上年同期为-3000万元。
贝泰妮:目前公司的中央工厂项目正在按计划稳定推进中
每经AI快讯,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提问:你好,贵公司中央工厂预计今年年底能投入使用,现时怎么一点消息都没公布,难道又失信一次?
贝泰妮(300957.SZ)12月1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目前公司的中央工厂项目正在按计划稳定推进中,具体进展将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欧莱雅集团收购生物原料公司
欧莱雅集团宣布与法国生物技术公司Microphyt建立战略合作,前者的风险投资基金BOLD收购了Microphyt少数股权,具体数额暂未披露。
对于此次合作,欧莱雅集团表示,Microphyt拥有一个集成平台,可以转化微藻,从而开发出与该集团可持续发展目标契合的天然和可再生成分。与此同时,欧莱雅集团还承诺,预计到2030年,该集团95%的产品将使用环保的生物成分。
据了解,Microphyt自2019年开始大力加速从微藻中提取用于食品及化妆品的天然成分的开发。在过去的18个月里,Microphyt推出了三种创新的化妆品活性成分。
医美监管
红光类美容仪器应用规范团体标准发布
根据《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红光类美容仪器在皮肤健康管理中的应用规范》团体标准已经完成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和审查等标准制定流程,由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抗衰老分会负责组织制定,经协会团体标准委员会审批通过,批准《红光类美容仪器在皮肤健康管理中的应用规范》(T/CAPA008-2022)团体标准正式发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现予公告。
湖北发布规范医美商业营销告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1日下发规范医疗美容商业营销行为告知书,维护医美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告知书面向湖北省医疗美容行业从业者提出16条要求,包括:不得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对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宣传与医疗美容相关的疾病治疗功能;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及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通过平台推荐、“软文”、编造医美日记等方式伪造“口碑”,或者利用直播带货、炮制话题、制造虚假舆论热点等方式,进行虚假商业宣传;不得通过广告代言人或“推荐官”“体验官”等形式,以自己名义或者形象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等。
告知书还提出,医美商业营销不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制造“容貌焦虑”,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医美从业者应当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及时、全面告知相关医疗美容服务内容及可能出现的风险。
中消协提醒:理性看待医美需求,审慎作出医美决策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看待医美需求,正确选择医美机构,审作出医美决策。根据相关投诉数据分析,当前医疗美容存在以下主要问题:部分医美机构证照不齐全,未取得医美经营许可或超范围经营;机构工作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操作不规范;医疗产品渠道不明,部分医美机构使用假货、水货针剂以及山寨设备等;医美效果难以评估,服务质量与消费者预期仍有较大差距。
天津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提示书
为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提示书。
提示书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医疗美容机构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核准内容发布。
文章来源:医与美产业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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